刘文甲
全国政协委员、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曾任辽宁省抚顺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兼总工程师、辽宁省抚顺市副市长、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曾于1984年组织领导了抚顺市全面征收城市土地使用费(全国惟一试点城市)和浑河抚顺城市段综合开发治理工作。2004年被全国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授予参政议政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