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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彦英等——江苏省矿政管理有关做法及相关建议

张彦英 余养力 曹树培 张 兴

200811915日,我们到江苏省就矿政管理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先后与省国土资源厅领导和有关处室、省地勘局和南京地质矿产研究所、南京市、宜兴市、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大丰市国土局矿产站,南通市及如东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座谈,并实地考察了南京市江宁区青龙山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现场、盐城大丰港口、如东县洋口港和洋口镇土地整理项目。

江苏省矿政管理一些做法,对地质工作新的需求,都有借鉴意义,他们提出的一些建议和意见,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

一、江苏省矿政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江苏省经济发达,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高

江苏省面积为10.26万平方公里,基岩出露面积小,拥有“一山二水七分田”的称谓,人口密度全国首位,地区生产总值列全国第三位。江苏省地质工作程度较高,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率相对较高,1:20万及1:5万地质填图基岩出露区全覆盖,全省发现各类矿产133种,已查明资源储量矿产地596处,已开发利用396处,占66%

2.科学合理配置资源,保护资源,保障发展

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合理配置资源,统筹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江苏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矿产资源开发实行总量调控,建立和完善矿业权市场配置机制,矿山规模化、集约化,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2001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之后,全省范围内划出禁止开采区,实现了禁采区内全面禁止,可采区内科学规划、总量调控的目标。如建材矿产开采每年2.30亿吨左右,列入规划,分别列出允许、鼓励、限制、禁止开采目录,严格遵照执行。

3.矿政管理积极为两型社会建设服务

江苏省人多地少,经济社会发展对环境质量要求高,保护耕地与砖瓦窑业发展的矛盾比较突出。在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江苏省高度重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除了限制开山采石外,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已停采和关闭的矿山进行山体复绿工程,经过整治后,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和环境污染,使宝贵的土地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综合利用,美化青山环境,改造了交通沿线景观,丰富了旅游资源。

针对砖瓦用粘土资源的开发利用与耕地保护密切相关,该省在砖瓦用粘土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严格保护耕地,不批准挖土烧砖,同时,充分利用河、渠、塘清淤,村镇整治等措施,扩大砖瓦用粘土资源,以达到疏浚河渠塘,整理土地,改善环境的目的。

4.新形势下,矿政管理有创新,有特色

1)创造性地开展矿山监理工作。矿山监理工作是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针对本省矿业开采点多面广,生产粗放的特点,矿政管理干部力量薄弱的状况,创新管理方法,积极探索矿山中介监理制度。江苏省通过省政府制定管理办法,政府财政出资,与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具有资质条件的单位依法监理,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管理。建立矿山中介监理模式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责任制,对矿山采石管理更加规范化,实施精细化管理,实现依法治矿,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目的。经过在部分市(区)试点后,2008年底已在全省开山采石矿山全面实行管理,目前正对井下开采进行监理试点。

2)积极推进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管理“三个转变”,构建和谐矿产。江苏省盐城市大胆探索实践,一是转变取得方式,变无偿为有偿,采矿权市场建设获得稳步推进,健康发展。从而使乱采滥挖现象得以遏制,避免了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促进了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二是转变利用方式,变粗放为节约,开采利用空间日渐宽广。采取禁实限粘、关闭转型,积极推行河塘淤泥制砖,积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节约集约利用粘土资源的新路子;三是转变管理方式,变“消防式”为精细化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矿产资源开采利用新秩序。通过严格开采条件、健全企业责任信誉体系,使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走上了一条管理有规、开采有序的发展道路。

二、经济社会发展为地质调查工作提出了广泛需求,也为地质调查工作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

江苏省是我国东部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在我国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引领作用。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地质工作紧密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主动地为经济与社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以国家、省和市(县)的需求为导向,积极主动服务于社会经济建设,为政府决策、城市建设、农业生产、重大工程等领域提供地质科学依据和满足社会对地质信息的需求,地质工作已从单纯为发展经济找矿需要向服务社会需求转变、由供给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这既是地质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责任,也是地质工作发展的历史机遇。

目前,江苏省城市化率已达到53%,正处于城市化发展的加速期,做好城市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尤为重要。2004年,江苏省首先在全国提出开展大地质调查工作,为了更好地服务江苏省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积极主动开展环境地质、地下水、灾害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调查研究。2005年,南京城市地质调查工作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地质工作领域不断拓展,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勘查资金和工作量投入规模增长较快。江苏南通市在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工作方面具有典范作用:

一是开展农业地质环境调查。南通市通过对深、表层土壤等相关生态介质中地球化学指标的区域分布特征、标准、环境质量和土壤中土壤肥力等级、有益微量元素丰缺及有害元素现状加强监测和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全市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综合评价,并编制了相关图件,为市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研究、农业生产区划、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土地肥力评估等方面评价研究提供可靠的基础地球化学资料,并为该地区土地资源利用、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长期以来,江苏省吸引外商投资走在全国前列,投资者在项目可行性论证时,要求政府提供较大比例尺的地球化学调查评价背景资料。由于南通市农业地质环境调查比例尺偏小,政府主动出资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大比例尺的农业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这是江苏省地质勘查工作的一大亮点,具有典范作用,国内投资的重大项目也应提出这一要求。

二是开展地面沉降地质调查。南通市政府出资200多万元,对1000平方公里,以50的钻探工程间距为标准,打钻填图,建立地面沉降监测网,实现了地测网格化、数字化,系统掌握了全市地面沉降现状和速率,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地质工作要对地下一定范围、一定深度内的三维空间地质情况提供公益性地质成果。

三是开展地质灾害调查。2003-2004 已经做完了1:17万地质灾害调查填图,同时对隐伏地层,通过地震法对浅层100左右的地裂缝等缓变性地质灾害开展调查评价

四是开展城市地下水地质调查。利用同位素方法开展城市地下水化地质调查

三、江苏省对矿政管理及地质工作提出的建议

1.加强行业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目前,地质行业从事的地质工作主要面向政府,还没有真正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议加大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力度,拓宽服务领域,结合国家、社会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为今后城市的发展服务。加强地质资料共享,提供找矿工程、环境、农业规划等基础地质资料。

2.加大投入,加强基础地质研究,加强新技术、新方法研究与应用

江苏省矿产勘查详查以上的矿产地占总数75%,均得到较高程度的开发,矿产开发强度相对高,但矿产勘探的后备基地严重不足。目前,江苏矿产工作面临向隐伏矿、深部矿、海洋矿产、新类型新用途矿转移延伸,其找矿难度大,技术要求高,投入大,风险高,能反映深部地质情况的信息尚不充分,仅在重要矿区外围有一些深部预测资料,需加强对隐伏矿床勘查,尤其是深部隐伏矿勘查新技术方法的研究与深部基础矿产地质工作的研究,加大东部深部找矿投入。

3.加强地下水及地质环境动态监测

地下水环境动态监测是确保地质环境安全的必不可少的基础工作,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江苏省乃至全国地下水动态监测孔淤堵损坏严重,直接影响监测精度,因此,建议加大该项工作资金投入力度,为地质环境安全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4.加强长三角地区城市地质调查工作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最大的城市密集区,在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地质环境问题越来越比较突出,建议在长三角地区地质工作规划中,加强城市地质工作的部署,以确保长三角地区的城市稳定持续发展。

5.进一步明确地下热水、矿泉水资源监督管理职能

江苏省根据大地构造特点,结合勘查地球物理组合方法成果资料处理,并探索实践采用有效新技术,当前,通过开展野外地质调查测量取证,布设钻探验证,地下水资源勘查已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并获得了重大突破。但是,由于地热水、矿泉水资源监督管理职能,存在多头重复管理;管理缺位,监督乏力等现象,造成资源开采无序,浪费资源严重现象,建议国土资源部进一步协调明确。

6.加强法规建设,进一步细化对小矿山监督管理

法律对小矿山要提出明确的资质条件,严格小矿山准入条件,提高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准入门槛、限定小矿山的最低开采规模。建立退出机制,对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优材劣用等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予以重罚。对小矿开采的资源应区别对待,零星分散资源、边角残矿、尾矿是否开采利用,应通过市场来决定。技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有的资源可以更充分的利用。

 
  20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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